睢县城区河道治理截污管道纳管工程
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中:
招标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13703421815
变更为:
招标人: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37005492
二、原招标文件中:
(—)、竞标函
致:(采购人)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采购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RMB¥:元
规费RMB¥:元
税金RMB¥: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谈判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竞标函
致:(采购人)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采购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谈判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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