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广播电视台摄像器材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睢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就其摄像器材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文号及资金来源
项目名称:睢县广播电视台摄像器材项目;
项目文号:睢财采集【2015】067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金规模:约53.01万元。付款方式:分期付款,首付50%,余款一年内付完。
二、项目简介:
睢县广播电视台拟采购摄像器材一批,共设一个标段,资金预算53.01万元,采购内容见下附表。
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及采购数量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交所投设备由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以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无犯罪行贿行为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因广播电视台并非全部更换摄像器材,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需和电视台原设备具有兼容性。
四、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如想参与投标,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设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产品授权委托代理书等原件(备查)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留存)参加资格预审,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一套(留存),原件开标时备查。
五、资格预审信息:
1、资格预审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睢县住建局六楼);
2、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六、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
七、本项目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睢县广播电视台
代理机构:睢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0370-3116325
监督单位:睢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0-8118499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表:
1、睢县广播电视台摄像器材采购明细表
睢县广播电视台摄像器材采购明细表
序号 采购器材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高清摄像机 PXW-X280 台 10 2 存储卡 SBS-32G1B 块 20 3 有线采访话筒 ADX285 个 10 4 无线采访话筒 UWP-D11 套 5 5 摄像机电池 BP-U65 块 10 6 新闻灯 XP-56S 个 3 7 摄像机包 HG-2 个 10 8 三脚架 650 支 10 9 广角镜 HD0.6倍 个 1 10 SXS读卡器 US30 个 5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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