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庭檐口及外墙漆维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睢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庭檐口及外墙漆维修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睢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并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睢县人民法院;
2.2 工程名称:睢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审判庭檐口及外墙漆维修工程;
2.3 招标编号:睢财采代【2015】054号;
2.4 建设规模:办公楼、审判庭檐口总长为316米,外墙总面积为4321㎡;檐口材质及檐口总长、外墙总面积具体数值以图纸及招标文件为准;外墙漆使用乳胶漆;
2.5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总投资约42万元;
2.6 质量:合格;
2.7 工期:40日历天;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2012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企业应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5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7月16日至 2015 年7月22日(每日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睢县建设局6楼618室)报名。
4.2报名须知及携带资料: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需同时到报名现场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以上证件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睢县建设局6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睢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0-8328869
代理公司: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371-86186928
电子邮箱:qxhnzb0371@163.com
2015年7月16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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