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1-010
2、采购项目名称:睢县2023年五河湾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中心小杨庄稻虾共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2日
6、评审地点:睢县公共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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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睢县2023年五河湾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中心小杨庄稻虾共养项目 |
河南商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睢县商务中心区湖东路与锦绣大道交叉口北200米路东(企业总部中心) |
994985.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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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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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睢县2023年五河湾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中心小杨庄稻虾共养项目 |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
45日历天 |
宋琦宇 |
豫 241121229719 |
三、评审专家名单:马祥、李晓红、赵昆(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服务费:119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县五河湾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中心
地 址:睢县五河湾乡村振兴产业示范中心
联 系 人:刘文生
联系方式:17627057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西南角(聚龙城)4号楼13层1304号
联 系 人:闫永杰
联系方式:17760768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永杰
联系方式:17760768627
4.监督单位:睢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0-602295
2023年12月12日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